新葡萄8883官网AMG本科生注册管理暂行办法

发布时间:2014-05-15 浏览次数:1368

 

 

 

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教育部、江苏省有关学籍管理的通知精神,结合学校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、在我校接受本科学历教育的留学生,对于来我校交流学习的本科学生参照本办法执行。

第三条 学生注册是学生取得学籍和在校学习资格的重要标志,是学生参加校内各项教学活动的前提条件,是保证正常教学、工作秩序的重要手段,各学院(部)要高度重视,并认真做好此项工作。

第四条 我校本科学历学生实行学期注册制。学生注册后,方能取得参加该学期各项教育、教学活动的资格。按规定在教务处办理了休学手续、正在休学的学生,按规定保留学籍。

第五条 注册程序

(一)新生注册。新生应持我校《录取通知书》并按通知书规定的要求,按期来校办理入学手续。新生入学复查合格后在办理学生证时,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办理注册手续。新生可以先行跟班听课、参加学院、系安排的各项教学活动,待注册手续办完之后,再取得正式学习资格。

(二)在读学生注册。自第2学期开始,学生在每学期开学时,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学院报到,按照学期注册程序办理注册手续。经学校同意赴国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,其注册手续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办理。学期注册程序:

1.秋季学期开学时,学生首先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、住宿费等有关费用。

2.学生本人持交费证明和学生证到学生所在学院(部)办理签到、注册手续,并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。未按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。

3.办完注册手续的学生,凭学生证办理校内听课、考试等有关手续,参加学院、系安排的各项教学活动。

第六条 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有关费用者,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申明理由,并提出一年内交费计划,经学生所在学院(部)辅导员、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后,报学生工作处核实签署意见,并由学生工作处报有关校领导批准后可暂作注册处理,否则,不予注册。对不能按期履行交费计划者,不予注册。

第七条 注册登记手续,由学生所在学院(部)具体负责组织办理。开学两周内,由财务处将交费名单提交给教务处,由教务处将没有按时注册的学生信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予以标注。

第八条 未正式注册的学生,没有在校听课、考试和参加其他教学活动的资格。

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。

第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、学生工作处、财务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。